劳务费发放及个税维护信息登记须知
各系部教师,由于业务活动等需要批量发放劳务费(包括外聘教师劳务)等支出的,转账账户需为发放人的建行卡,并填写《建行代发专用表》(附件1)电子版作为发放明细提交计财处。
若单人发放金额大于等于800元,需收集该发放人相关信息,填写《人员信息登记表》、《劳务报酬所得登记表》(附件2)电子版提交计财处。
附件1:建行代发专用表.xls
附件2:人员信息登记表.xls
劳务报酬所得登记表.xl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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